父與子
廖清山
*************
之前, 霧
*************
孩子,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好像突然間失去你的消息,這是非常不尋常的。
按說你每天至少都會打一通電話回家,萬一第二天有事抽不出空同我們連絡,你也必定事先打個招呼,不叫我們擔心。可是已經有好幾天了,完全沒有聽到你的聲音,我們有點焦急。
這幾天,我們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試著再打電話,可是完全不得要領。甚至於在半夜,媽媽說你可能已經就寢,千萬別去打擾你的清夢。可是我真的放心不下,還是拿起電話筒查詢。結果,還是失望了!
我知道你是一個很懂事的小孩子,和別人相處,一向和睦,從沒有聽說過你會和別人爭吵計較。以前教過你的主日學老師,常常會提起過去每一次分配冰淇淋或點心時,你都會主動的站到最後面去。有時輪到你那裡,東西沒了!你就說,沒有關係,你本來也不想吃。老師很感動,直說很少看到小孩子會那麼替別人著想。到現在幾年過去了,一有機會,人前人後那老師還會誇獎讚美你。
當然,你對別人也不是完全沒有意見。遇到生活態度和你不一樣的人,你會覺得渾身不舒服。
有一次你參加教會在優勝美地舉辦的少年營回來,我問你,一切都好嗎?你想了一下,說:
「我沒有問題,可是……」
「可是?……」
你知道我在等你的答案,抬起頭看著我,問說:
「我一定要說嗎?」
「假定你說出來,感覺舒服一點的話。」
你考慮了一下,然後很勉強的說:
「別問我是誰,但我覺得有人不學好。」
「譬如?……」
「竟然使用不乾淨的話!」
「你是說,髒話?」
「爸爸,你一定要使用那個字嗎?」你吊著眼斜看著我,深不以為然地說。
「對不起!我只是要確定你真正的意思。」
你倒是很講理,知道我別無他意,便老實地說:
「真想不到,基督徒也會使用那種叫人臉紅的話!」
聽你這麼說,我突然失笑了。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我在二十幾歲以前,假定有人在我面前使用不乾不淨的話,是不相干的人,我馬上走開;是朋友的話,我就鄭重其事的說上幾句,然後要求下不為例。我對粗話,一向是很敏感的。
你看到我在笑,有點生氣的向我抗議,說:
「我是很認真的!」
我只好向你道歉,然後把失笑的原因說出來。你聽罷,問我:
「那,你在二十幾歲以後,對於別人亂說話,就沒有問題了嗎?爸爸,說實話,你現在覺得基督徒可以使用那種語言嗎?」
我說,年輕時,生活環境單純,面對那種問題,很容易處理。後來發現對於許多人,包括基督徒或非基督徒,說那種話,只是一種習慣。當然,那是很壞的習慣,有時候,甚至於會傷害到別人的感情。因此我依舊堅決要求自己不說,但遇到有人說了,我只當沒有聽見。
你問我:「甚至於你的朋友說了,你也能夠忍受,覺得可以不當一回事嗎?」
「不!不可以,誰都應該學習做人的規範。可是每一個人的想法和做法,不一定是相同的。我再怎麼不高興,心裡完全無法苟同,也只有尊重別人的選擇!」
你睜大眼睛,問我:
「你這算尊重?尊重別人使用不乾淨的話?爸爸,我真不懂!」
我知道,很多事,即使親如父子,也還是說不清楚的。必得讓你自己去体會,有一天,說不定你會了解我的意思,但也有可能你一輩子都不會同意我的說法。
孩子,我把過去的事提出來說,就是要讓你明白,不管你做了什麼事,即使我們不同意,還是會尊重你的決定。同時要告訴你,假定你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千萬要記住爸和媽永遠會和你在一起的。
接到信,一定要和我們連絡。
想你!愛你!
*************
之一, 說
*************
孩子,臨別你說:「聊了一個晚上,連個呵欠都沒有打。我想,今晚開始,大概可以睡好覺了!」
看到你臉上充滿一片寧靜和安慰,我只得含笑稱許。可奈這個晚上,我竟嚴重地失眠了!對於平時生活講求規律的我,這不是容易發生的事。
孩子,不瞞你說,不管兒女如何堅強,當父母的人一想到自己的兒女,大都會有數不盡的擔憂。這種擔憂,儘管事後還常被證明是多餘的,但即使再一次面對同樣的情景,難保父母不會重蹈覆轍。這幾乎是人類的宿命,沒有什麼道理好講的。
爸和媽一直希望你能夠住在家裡,天天見面,有事沒事,亂聊一陣。有什麼好點心,一起分享;整理庭園裡的花草,一起動手。事實上,以往相處的時間,你帶給爸的歡樂,大概比你能夠想像的,還要多得太多。你不知道為了這一些,我多次感謝媽。當然,我更不會忘記在禱告當中,大大的感謝上帝。然而,因為你選擇就讀的學校,離開家裡有一段距離,我們只好接受一個禮拜見一次面的事實,讓你住在學校宿舍。每個晚上,卻偷偷地注視電話,深怕鈴響以後,延宕了接聽的時間,讓你久等。
那天你的車子壞了,送去修繕,身邊的錢又花光,竟巴巴的徒步走了兩個多鐘頭回家。一進門,還沒有坐定,突然喘著氣,聲稱你已經有四天沒有到學校上課,我嚇了一跳,一時不知道如何接話。的確,這件事太不尋常,但又不會完全使我感到意外。
幾年前,你只有十二歲,我曾經答應過你在春假時帶你到舅舅家。後來臨時遇到了意外的事情,我一個從小學就一直很要好的朋友,突然病倒,醫生檢查之後,決定馬上送進手術房去開刀。由於他的太太正好回台灣探親,我不得不負起照料他的責任,結果東忙西忙,忙得完全抽不出時間兌現諾言,甚至於沒有能夠好好的把事情的原由向你交待清楚。沒有想到你卻背著我們,拿出你平常儲存在長竹筒的零用錢,偷偷地購好機票,一個人飛到舊金山去。當天黃昏,我接到舅舅的電話時,冷汗直流,媽媽在電話旁邊也戰慄不巳。所幸這件事倒底有脈可尋,我算是飽受一場虛驚。
然而,四天不到學校,究竟應該如何去理解它?都說青春期的小孩子常常做出狀況外的事,但不能理解的事還是不能理解。尤其是想到我也曾經有過青春期,為什麼我們的想法、做法會有那麼大的差異?究竟是時代的不同?或者是環境的改變?不懂,我真是不懂。
你看到我惶惑的表情,輕輕拉開書包的拉鍊,從中拿出一本筆記簿,翻開其中的一頁,指著你完成不久的一首詩讓我看。我故作鎮定地接過來一看,突然嚇呆了!──你竟毫不掩飾地談論死亡的追求,而且強烈的表示你隨時準備前往他界。
我不明白,真的不能明白。學科都是A;經常在教會演奏自己創作的歌曲;前不久還拿了下棋比賽的冠軍;上個月又被選上學校美式足球隊的正式隊員,社區新聞「論壇報」把你的照片刊載在頭一版,而且登得好大。鄰居一看到我,都要停下來把這件事提一提,說是我養了一個好兒子。其實我看得出來,他們真的以認識你,做為你的鄰居而感到莫大的光榮,我暗地裡的得意,那就更不用說了!照說你有這種人人稱羨的條件,日子應該是幸福愉快的,什麼事會讓你感到失意頹敗?難道你真的受到什麼負荷不了的打擊不成?
「女朋友的問題嗎?」媽插嘴探問。
「我沒有女朋友!」
你先是別過臉,清楚地回著話。後來大概怕我們繼續追問,便轉回頭,一味老實地說,剛剛一路走回來,你邊走邊想,你什麼都想通了!並且從明天開始,一定要再回到學校,好好用功,明年更會選擇一所理想的學校去唸。
孩子,我們一向信任你。既然你聲明自己已經把難題解決,我們實在沒有理由再去纏問你。那對你固然是不公平,對事也毫無幫助。可是,就像過去的經驗,我們又有新的殷憂。
把你送走了以後,我無端的想起一段往事。那時,我正是處在你現在的年紀。
由於我出生的鄉下沒有中學,有意上進的人,只好離鄉背井,到外地唸書。就這樣,我到了台南,一個純樸的古都。
不久,在下宿的隔鄰,認識了大我十二歲的女人。最初只覺得她長得很不一樣,至於如何不一樣,我知道三言兩語絕對無法形容得恰到好處。但我很清楚,每一次遇見她,整個人都會覺得溫度高升,手腳不知所措。即使如此,只要有機會,我就是一心一意想要見見她,能夠談上幾句話,當然最好不夠。要不然,讓我看看她臉上顯露的一個微笑,我便心滿意足。那種日子,她很自然的變成我生活的重心,甚至於後來明明知道她是有夫之婦,我還是無法減低對於她的好感。
最初我們由頷首招呼,漸漸輕談兩句。有一天,她送給我一塊當時在台灣非常稀少的英國產巧克力糖。我問她那裡買到的?她說是丈夫從香港寄回來的。但當我問她丈夫在那裡幹什麼時,她卻顧左右地支了開去。事後有人告訴我,她的丈夫因為走私犯案,一時不得回來。
本來就喜歡她,一聽說她竟然陷在難以置信的困境,也許是基於對她的同情;也可能是因為我遠離故鄉,有意從她那裡找到一份溫情;當然,還可能是我對她那股說不出來的感情,反正從此兩人的往來更加頻繁。彼此躍進不知天高地厚的大河,任性暢游。
她彈著琴;我引吭高歌。
春天的花,是多麼地香;
秋天的月,是多麼地亮!
少年的我,是多麼地快樂,
美麗的她,不知怎麼樣?
這支歌,平常只覺肉麻,輕易是不敢唱出口的。怪的是,和她在一起,卻是愈唱愈有味道,愈唱愈起勁。因為這是她喜歡的歌,而且是由她教會我唱出的第一首流行歌曲。
在介紹這首歌的時候,她還特別提到過去她年輕時,曾經到廈門去遊學兩年。那時候,她們全家都住在一起,生活上本來也不覺得寂寞,尤其是她爸爸的生意做得很大,物質方面的享受,超過當地人很多。不過正逢愛做夢的年齡,除了看小說,有空也常和幾個要好的女同學去看電影。有一次,看到銀幕上有個明星唱了一支歌,她喜愛得不得了,竟連續看了幾埸電影,後來終於學會了那支歌。聽她這麼一說,我突然覺得好像我們早就認識,她年輕,單身,和她做朋友是自然不過的。當然,她教唱時,我便很認真的學,而且,一唱再唱。
等唱累了,她便坐在沙發,擺好姿勢,權充模特兒。我便拿起碳筆,在白紙上畫她的臉,尤其是專對那雙水汪汪的眼睛,畫了再畫,不管畫多少次,還是覺得畫不夠。而她有時候還調皮地眨著眼,弄得我有點意亂情迷。但表面上,還是故作鎮定的大喊:「不要動!不要動!」我自己的一顆心,卻是忐忑跳個不停。
有幾個傍晚,雖然戶外是冷颼颼的,我們還有那麼大的興緻,往台南体育場那邊散步。出發以前,她怕我的臉孔受到寒風的侵襲,於是在那上面塗上美國製三花牌的面霜。我深喜那種撲鼻的特殊芳香,曾私下到市面去尋找,都不得要領。甚至於後來到美國來,知道廠商早已不生產這種面霜,但意外的發現三花牌還繼續製造髮霜,其芳香一如長期所懷念的,當時便強烈的吸聞。不過我是不使用髮霜的,因此有機會到商場,常常會不由自主的走進店鋪裝成顧客,乘機打開髮霜的蓋子,聞聞那味道。很自然的,過去的日子,也會悄悄地回到我身邊。
那種日子是愜意、溫馨,只嫌少不怕多的。
直到有一天下課,房東交給我一個紙包,裡邊有巧克力糖、餅乾、尼龍絲襪、香港衫以及三花牌的面霜等一大堆外國貨,我忽然有異樣的預感。把書包一丟,馬上往她家跑。就在她家門口,看到一個雖不曾見面,卻毫不陌生的男人,扶著腳踏車準備外出。這個人,過去有幾次曾經在她家看過放在桌子上的照片,後來她意識我在看到照片時,眼神所透露的無奈和不快,便把照片收起來,不讓我看到。
回來了!這個人終於回來了!我突然感到一陣暈眩和窒息。很快的,我閃過一邊,看他遠去,然後衝著迎面而來的她,明知故問,酸辣地開口說:「是誰?」
她怯怯地回說:「今天突然回來的!」
我的胃不停地翻滾,兩隻眼睛卻直瞪著她看。
「看樣子,今晚妳是不會陪我了!」
「對不起!」
「妳沒有回答我的話!」
「明天晚上,我會想法來看你!」
「今晚呢?今晚不行嗎?」
「對不起!」
「妳光會說對不起!對不起!妳知道我所要的是妳!我要妳陪我!今晚,妳答應過的!」
「明天,明天晚上我一定來!」
顯然,她是手腳不知所措的。
我很想狠狠地再說她幾句,到底把溜到喉口的話頭,硬吞下去。看也不看她,掉頭就走。
半個鐘頭以後,我知道她來找我,而且在門外低聲下氣的一再致歉,我卻抵死也不肯開門。一個人躲在房間,眼淚撲簌簌地涔涔而下。
那真是淚的日子。整個世界充滿了淚水,行是淚,停是淚;吃也淚,喝也淚。一滴,一滴,再一滴,流淌不停的全是一顆顆淚珠。淚水盈滿生命的每一角落,生命竟是淚的本身。
就這樣,煎熬一陣,委屈一陣,氣憤一陣,傷心一陣。到頭來又是潸然淚下,心如刀絞。
我以為天地就要終止,生命就要結束。只是有個問題,為什麼在沒有開始戀愛以前,卻要飽嚐失戀的滋味,而且是那麼苦澀辛楚?
我恨惡地追問蒼天。我覺得這是太不公平了!我究竟犯了什麼錯,得罪過誰?她竟為了別人,橫下心片面取消約會,不再理我。
然而,這真是不公平嗎?三十多年過去了!今天想來,不禁啞然失笑。
這段故事的經過容有不公平,罪愆應該是在於我。「別人」是我,介入人家生活的是我。本來就不該反倒去責怪人家的。不是嗎?不過再想深一點,我是人,人都會犯錯,重要的是,知道犯了錯以後,便不該再犯。
孩子,告訴你這一些,也許不倫不類。但我想乘機說明,誰都可能有別人無法理解的沉重負荷。假如不幸地把這種負荷帶進自己架設的愁樓,同時牢牢地關上大門不讓人家進去,只怕幻愁成真,煎熬只怕就要更加躲跑不了,最苦的,當然是自己。
孩子,不要忘記,我們永遠是希望你快樂的。下次遇到有什麼難題,千萬可記住,家裡的我們也許可以幫助你解決,至少讓我們一起分擔,說不定能夠減輕你一些負荷。
*************
之二, 愛
*************
孩子,很高興你終於把心內話,原原本本地述說出來。──儘管在那過程中,你有幾次難以接續,不得不暫停一時,受到了那種感染,我反而体會到那種重壓的痛苦。
心內話本來就是不易明說的。詞人寫:「少年不識愁滋味,更上層樓,更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說愁頗難,把真愁道出更加不易,但不識愁滋味的少年強說當然說得出來。等待「如今識盡愁滋味」,真正歷盡滄桑以後,愁腸九轉,「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箇秋。」連拐彎抹角都無法再著一愁字,因為那時節,愁緒更加濃重,悲哀更加真切。這是真實的人生,無奈的人生。因此,雖然你等了那麼久,纔把真象揭露,我仍感到一絲安慰。
關於你的遭遇,你說,可能為了你法文課班上那個黑人學生溫士頓成績特別優秀,時常受到表揚,幾個美式足球隊的白人同學出於嫉妒,又不敢親身出面惹事生非,知道溫士頓和你走得很近,竟然嗾使你,硬要你設法裁贓,誣賴他從事販賣毒品或從事其他不法行為。但你當然無法答應,反而覺得那些白人同學真是豈有此理,你認為那些人的心態未免弔詭矜奇。因為你很清楚,溫士頓來自頗有教養的家庭,父親是律師,平時服務社區,樂善好施;母親又是個開業醫生,遇到窮一點的人,根據保險公司的規定需要繳付的十塊美金掛號費,她都不收。至於溫士頓本人,完全沒有沾染不良惡習,而且要錢有錢,根本用不著為了錢犯法,而且從他身上,實在也不可能讓人找到什麼把柄。尤其是他和你非常相得,課餘還時常有往來,有時一道參觀畫展,有時一起聆聽音樂,並且曾經合作完成頗受好評的科學展作品,於情於理,加上你耿直剛毅的個性,實在無法答應球友的要求。但他們完全忽視你的意見和立場,在你拒絕為他們作賤你自己時,竟然把箭頭轉向你。平時固然出言諷刺,說三道四,就是要使你活得不自在;一到練球時間,大夥兒便故意碰撞,讓你吃盡苦頭。但你為了原則,該攻便攻,該守便守,於是你吃的虧,愈來愈大,甚至於無法排拒。
照說你是可以把經過向教練報告,但這種作法,又和你的性格不合。至於回家告訴我們,你又擔心這結果,很可能導致我們向學校提出抗議。於是你開始逃避現實,連學校都不去,課也不上了!
此後有幾天,你到處遊蕩。一個人開著車子到聖塔蒙尼卡海灘,對海空望;也到比華利商業中心的停車場,在車子裡面打盹;甚至於乾脆買張票進入電影院,讓銀幕上的形形影影在你面前搖晃擺舞。唯一不做的,便是讓你的頭腦自由活動。因為你發現在一個問題出現之後,緊接著出現更多煩瑣問題,而答案卻永遠吝於到來。於是你什麼也不再去思想,或者說,想過了以後,只是帶來更多的痛苦。最後,你打算就這樣結束「悲劇性」的生命,悄悄地告別人世。
你消沉,你頹敗。一邊卻下意識地拿出筆記簿,提起筆,把那最後的感覺,以詩的形式赤裸裸地記錄下來。
沒想到寫過了以後,突然醒悟你所面對的,竟是一堆愚蠢的偏見和陋習。你覺得倘若這般懦弱地讓自己無聲無息地消失,那不啻是對於那些愚蠢的偏見和陋習最荒謬的屈服。那種恥辱,即使在臨死的最後一刻,你也不能忍受。而且你体會到那麼做,對上帝固是一種褻瀆,對於我們自然也是一種難以復原的創傷。因此,你勇敢地站起來,走回我們中間,清楚的表明你要面對挑戰的決心。
孩子,人類本來是應該進步的。偏偏有人儘可能往後倒退,存心永遠在落伍中苟延殘喘,得過且過,而不肯跨越雷池一步。想一想,這些人也未免太沒有自信,以為力有未逮,根本沒有條件和人公平競爭。結果在落伍的醬缸中不斷地添加偏見、懷疑、嫉妒、紛爭、自大、誇口、毀謗、辱罵、顛狂,最後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在歷史上,已經有無數次證明,因為這類低級品質條件的滲入,人類的生活匱乏,生命毀滅,許多人卻仍然不肯接受教訓,一味在愚昧中打滾。這是何等的可憐?何等的可怕?
不過這個問題的癥結,也許比表面上所顯現出來的,還要更加嚴重。我懷疑那些白人小孩對溫士頓的不滿,很可能不僅是出於單純的嫉妒,而是存在一般白種人根深柢固的膚色優越感。
我見過溫士頓許多次,他是那樣的彬彬有禮,講話做人都很有分寸。一般白人朋友的小孩,似乎不懂什麼叫禮貌,一見面,常常理都不理人。親近一點的,便大剌剌的直喊名字。溫士頓卻不一樣,每一次同他乍一見面,他都會站起來說聲好!對人都稱呼先生、女士,而且顯得非常自然,使人覺得很舒服,喜歡同他親近。事實上,爸和媽也常常為了你交到他這種朋友,替你感到高興。
所謂「禮貌」,表面上似乎只是一種習慣,其實也是生活上孕育出來的智慧。這是在人與人適當的置放一個距離,讓彼此之間有個緩衝地帶,不那麼直截了當的你來我往,避免無謂的紛爭。
還是多年以前發生的故事,有一個很有名的台灣人叫史明,從居留地日本到美國來演講。有許多年輕學生在發問時,都是史明,史明的直接喊他。經過幾次以後,他終於忍無可忍,大發雷霆,說:
「你們就不能喊聲『先生』嗎?怎麼連一個起碼的禮貌都不懂?」
當時在場的人,一時面面相覷,不知所以。其實,史明所要求的,只是心目中要有別人。
溫士頓做到了!你那些美式足球隊的白人同學就是沒有,差別在於膚色的黑與白。這是美國歷史上之痛,也是永遠尚待努力處理的課題。
我有一個白人同事,每個禮拜都要上教堂,還是一個長老。他每個月都會固定捐出一筆錢來幫助清寒學生,在社區一向受到尊重。有一次邀請爸和媽參加他的生日宴會,我發現到場的六十幾個人,只有爸和媽一對東方人,其他全是白人,再沒有西裔,或是黑人。一個受人尊敬的人都有這種態度,一般人心理上的偏差,自然更加嚴重,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殘忍、冷酷,叫人無法正視的現實。
你答應你將以更大的愛心去解決這一次所遇到的難題,這是很正確的做法。──以牙還牙,以暴易暴,往往解決不了紛爭,反而很容易把紛爭擴大,甚至於到了一發不可收拾。
不過你當然明白,愛是恆久的忍耐,繼續的犧牲,不斷的努力。基於恨,稍微動動口,動動手,很容易就得到預期的反應;源於愛,有時全盤付與,你仍然沒有把握能夠擷取你想獲得的成果,有時甚至於全盤落空。也因為這樣,一旦這成果在你面前或者是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顯露時,你會得到一種難以言宣的滿足。
孩子,願我們在上帝的祝福之下,踏實的固守在至愛的境域,享受我們的生活。
末了,又是題外話。
上次為了交談方便,我舉了一則不相干的故事,沒想到你大表興趣,連我過去所唱的那支歌曲,你也要求媽媽翻譯給你聽。後來你問媽媽,可會為我過去的荒唐事著惱?媽笑著說:「爸爸現在愛我,這不就行了嗎?」你聽罷,搖搖頭,曖昧的看看媽,然後睨了我一眼。
我不是不明白那眼光所包含的意味,不過我不曾設法解釋。
人在生命的過程當中,自然會不斷的累積各種不同的經驗。這些經驗,在別人的心目當中,可能是一種是非善惡;在自己,卻只能分出真實和虛幻。真實的部份,要拂也拂不了!虛幻不實的部份,想留也留不住。僅此而巳。
*************
之後, 情
*************
這真是晴天霹靂,怎麼想都無法了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當我們接到警察的通知時,口說,不可能!不可能!心裡頭更是大叫怎麼可能?怎麼可能?
一到醫院,醫生說一切都太遲了,我們還是不死心,緊緊地握住你的手,一聲聲地呼喚著你的名子。可是,孩子,我至愛的兒子,你竟然一句話也不說,就這樣離開我們,永遠的離開我們了!
醫生說,你是酒醉駕車,撞上大樹。這根本就叫人無法置信。
我是不喝酒的。不!不是不喝,而是不能喝。有一次參加公司的聖誕派對,有個同事端了一杯橘子汁給我,喝了幾口,只覺頭暈目眩,後來實在受不了,便回家睡覺。原來同事惡作劇,滲了一點酒在我的飲料,結果害我無法參加那一次的宴會。
你也是一樣不能喝。幾年前,你看到舅舅把一杯飲料放在桌子,可能是好奇,你拿起杯子往嘴裡倒,突然大叫一聲,說是好苦,好難喝。當時真正也沒有喝下多少,結果還是醉得不省人事,害大家飽驚一埸。
後來在聊天時,你曾經問我:
「上帝怎麼會發明『酒』?」
我說:「上帝沒有發明,而是人,自作聰明的人發明的!」
「為什麼人要喝酒?」
「因為他們要作樂!」
「喝酒那麼痛苦,怎麼能夠得樂趣?」
「我也有同樣的問題,可是一直沒有答案!」
對,我們是滴酒不沾的。甚至於在宴請客人時,除非客人開口,通常我們是不準備酒的。我知道在美國,大部份人能夠理解,也能夠接受這種安排,但在台灣或日本,說不定我們會成為社交的邊緣人。可是,我們實在很難從俗,因為我們實在怕酒,甚至於覺得那是毒藥,喝了都有可能喪命。
想不到你一個怕酒不喝酒的人,竟然醉酒喪命。這是可能的嗎?
事後溫士頓帶他爸爸來見我,說是他從人家嘴裡聽到你為了溫士頓吃了許多苦頭。後來為了和解,那些白人小孩逼你喝酒,最初你堅持不能夠喝,到底拗不過他們,還是喝了!一條命,也就如此葬送。
我不知道和解也有這種方法,第一,我就不能了解,他們都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怎麼能夠拿到酒,自己喝了不說,還逼迫一個不會喝酒的你,一起違規犯法。
可是,孩子,難道你不知道喝酒是不可以開車的嗎?
溫士頓替你辯解,可能為了趕快甩掉那些人的糾纏,你不顧一切的開車離開。我說不行還是不行呀?
但是,孩子,責怪也好,疑問也好,你再也不會給我任何答案。
溫士頓的爸爸說,為了你的死亡,──孩子,我只是聽到那字眼,眼淚又掉下了!──那些白人小孩子一定要負起所有的責任。刑事的部份,警方會處理,民事的部份,他要義務代我們出面。
我謝謝他的好意,同時告訴他,刑事的部份,我沒有話說,而且說了也沒有用。至於民事的部份,所爭的不過是金錢。我想,就不必了!
我們平常的用度還算節省,錢,是夠用的。過去為了你的學業,早就準備了一筆基金,那筆錢,你再也用不上。而且為了你的緣故,額外拿到的一分一毫,在我們使用時,必然椎心泣血,我們一定會更加受不了。
溫士頓的爸爸說,他不懂我的想法。其實,世間的事,有許許多多是難以使人理解的。我的決定,只是我想要的,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
這幾天,媽媽一直茶飯不思,有時唉聲嘆氣,但大部份時間,只是靜靜地坐著流淚。
剛開始,我有一陣子淚流不止。也曾責問上帝,為什麼要讓我背負這麼重的十字架?也曾埋怨你,為什麼你不顧我們會憂傷,竟然忍心離去?至於那些白人小孩,想到你曾經有不解、生氣,後來決定以愛去感化。我很清楚為了這個,你付出太大的代價,甚至把我們的希望也一併犧牲掉。至於他們有沒有受到感化,這當然是未定之天。但,有一點,我很清楚你是不會懷恨他們的。既然如此,我怎麼能夠違反你的意思,倒去責怪他們?
同時,漸漸的,我想到有生必然有死,只不過依理我應該先走,如今卻是由你先走。不過,孩子,我曾經夢想過很多次,一切何不重新來過,那不知道該有多好?什麼都是原來的樣子,你不斷的讓我們分享你的愉快,也讓我們分擔你的痛苦。假定我們之間一定要有人先走,就由我來。但是,可能嗎?孩子!告訴我,親口告訴我!
我不知道往後的日子,我們會怎麼過。不過,我想你會永遠與我們同在。不管是白天黑夜,不管是在夢裡或是現實的生活中!
孩子,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