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後的問題
鄭炳全
大麻自古各地栽培,採收織成麻布麻繩麻袋,跟黃麻、苧麻、和亞麻等同是重要的民生經濟作物。
1970年我來美國深造天然藥物的研究,領的是密西西比大學藥學院大麻研究計劃的獎學金。為了要明白大麻的種類,我們請世界各地的農學院寄大麻 Cannabis 的種子來,同時發芽再移植到五英畝的大麻園,結果長大後形態構造完全一樣,各地野生的通通是 Cannabis sativa L. 並無所謂印度大麻或別種大麻。可能是藉鳥類傳播種子到各地。
我們知道印度古醫學有提到大麻製劑的醫藥用途,也有居民嘗試大麻當嗜好,在1850年代中美洲的甘蔗園引進印度奴工,隨同吸大麻煙的嗜好,三四百年來不見發生重大的社會問題。在實驗室我曾負責分析來自印度喜馬拉雅山麓的大麻植株,結果主成分THC含量與海抜温度有關,海拔高氣温底THC含量低,反之亦然。一般大面積栽植大麻製取纖維,其葉片含THC量極少。
大麻是雌雄異株,雄株較矮小,開花後一星期即開始枯萎,雌株則繼續長高,直到種子成熟,此時包圍種子的葉片苞片表面密生腺毛保護,腺毛含高量的麻醉成分THC。1970年代墨西哥走私進美國的大麻,其THC平均含量1-3%,如特選含腺毛的葉片製成的大麻煙,其麻醉成分高達10%。
1976年我完成博士學位,計劃返台奉獻,當時有一位荷蘭藥學教授來密大訪問演講,告知荷蘭政府即將大麻合法公開售賣,四十年來特約大麻店成為阿姆斯特丹大城的觀光景點之一。美國至今聯邦法律仍將大麻煙Marijuana訂定為比海洛因還嚴重的毒品,雖然少數幾州較開明要解禁或供醫療用途,然而問題重重,需要共識。
首先,大麻煙製品來源規格不一,麻醉成分含量不均,其藥效可疑,長期吸食堪慮,最好要訂出標準,並在包装上標示THC含量,指示用法及注意事項。
要教育大眾,藥即是毒,跟烟酒一樣,少量適量有益身心,過量或上瘾就麻煩害身了。吸香烟的害處吸大麻通通有,例如引發肺癌肺氣腫,長期吸大麻是免不了的。雖說烟草Tobacco的成瘾性比大麻難戒,但是會吸烟吸毒的人通常意志比較弱,一旦成瘾,不想戒也戒不了,一定傷害健康。醫藥保險公司會增加吸大麻者的保費。
有思想的1960年代美國青年是反戰,反政府反体制的,你要禁大麻,我們就抽給你看,正如廿世紀初禁酒令,最後是人民的自由需要勝利。為了區區大麻全國大興牢獄,而且被關的大多數是弱勢善良的國民。
由於大麻被列為禁品,在美國要種大麻當農作物不可行,要研究大麻成分對人體的作用近五十年來也相當困難,合法開放後,這方面可解禁。人們可能一窩蜂想去種大麻來賣,烟草商和投機的資本家也在等,我想99%的投資不會賺錢,尤其是小資本個體户。因為一旦解禁青少年反而不想去嚐試,保守的民代和官員一定會附加許多條款,冒然投入銷铬未知數的休閑嗜好農產品,何况已知的副作用又那麼多,穩輸不賺而且惹麻煩。
(大麻圖片來自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