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
廖清山
丁雪芬是不高興的,但她只是揚起眉頭笑笑。
這個笑,自然是展現給坐在對面,兩眼直瞪著她的高登義看。說來,這是她的僻性,更是長久以來,怎麼試也無法卸除的習慣。
她曾經為這個習性無盡地苦惱,也曾暗底裡痛罵自己,為什麼老是這麼窩囊不中用?明明知道那檢來的面具有多沉重,而且反面那貼著臉部的塾底,又凸出多層又尖又銳的荊棘,再怎麼小心使用都會刺傷臉皮,然後虐厲地刺穿薄弱不堪的心臟,使整顆心汩汩流血。每當有什麼難以面對的人或事,她便順理成章,把面具適時又恰如其份地戴上,讓別人看不到有絲毫破綻。
高登義喝了一口黑咖啡,不理會味道的苦澀,緩緩地抬起頭,把強壓的視線集中在她的眼睛,定了定神。搖頭苦笑著說:
「想不到你真的會這麼倔強。別人怎麼說妳,那是別人的事,要負責也總該由他們來承擔,怎麼能夠怪罪到我頭上?一說不理人,就把我甩得遠遠的,我是痛苦的,妳就開心了嗎?而且妳這樣不斷地逃避,對妳又有什麼好處?」
她的笑容並沒有一點變形,但在彎曲的唇角,依稀可以找到絲絲勉強擠出來的痕影。她多麼希望對面這個人不再開口,起碼不再纏纏糾糾的儘講些不著邊際的話。這些話,恰似將死的夏蠶勉強吐出來的最後絲線,不能用,又徒叫人心煩。這時候,她最想要的是揭開面具,大大的吐一口悶氣,不是反而面對面地向她吹進雜七雜八的廢氣。
「謝謝你的好意,我的生活,自己會安排,用不著你操心。」
她終於不得不說些話,她不要那夏蠶繼續不斷地源源亂吐絲線。態度是認真,一點也不含糊的。
「我實在搞不懂,這麼多年了,妳還是對我如此冷淡。」高登義沮喪地說:「我一試再試,妳就是相應不理,後來還依妳的意思,識相地離開。可是雪芬,我怎麼忘得了妳?真的,我無法離開妳,我又回來了!希望妳重新給我一個機會。……」
「我們不要談這一些。好嗎?」
丁雪芬沒有讓他把話說完。
多年不見,幾乎忘記這個人的存在。一度聽人說,他回台灣打算繼承父業,後來父子兩人之間發生磨擦,吵了一大架,結果又回到美國來。這幾天,他終於找到她,多次打電話約她出來見面,她一直推說忙,他還是找上門。一見面,馬上表示他希望能夠重新來往。她卻是一本初衷,任憑他怎麼說,她就是無法拾起消失的感情。
「不談這一些,談什麼好呢?」高登義問。
「不都是過去了嗎?」
「怎麼會過去?這根本是一場誤會,我都同我家人談過幾次了,遲早我會改變他們的想法。」高登義焦灼地說。
「又提這些幹什麼?」
高登義又喝了一口咖啡,晦澀地自言自語:
「有時候我很懷疑,過去妳是不是真的對我好過?」
丁雪芬默然不語。又坐了一下,她說有事該走了!
高登義好像突然醒過來似的,懷著希望說:
「幾時我們可以一起吃吃飯。」
「不啦!我實在很忙。」她看著手錶,說:「我真的有事,非趕緊出去不可!」
他愕了一下,有些不可置信地問道:「難道妳又要到那個叫什麼安東尼的家去嗎?」
「是的!」她坦白地回答。
「我想,妳們不會有什麼結果的!」他武斷地說。
「誰說我們要有什麼結果?」她輕哼了一聲,冷笑說:「我們之間,根本什麼也沒有。我曾經告訴過你,他只不過是我過去的一個學生,現在家裡碰到一些困難,我到他家去幫忙照料小孩子。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料想妳也不會傻到去愛上一個年紀比妳差那麼多的人。而且,還是黑鬼!」
他的表情專注而陰鬱,眼中卻露出閃閃火焰,蓄意把整個世界,強引地熔鑄成他所意願的模型。
雖然「黑鬼」兩個字重重地擊剌了丁雪芬,她本來想,至少也該說上兩句重話,教訓教訓高登義。但考慮到如今實在沒有時間,她就不再說什麼。
他這邊一時也找不到理由再坐下去,困窘地站起來,告辭了!
在高登義的身影還沒有完全消失之前,她一個箭步跑到廚房,從冰箱提出她特意為了維妮莎所準備的布丁和杏仁豆腐,放進保溫箱,順便塞進一包乾冰,以防食物變溫。
匆匆下樓,把車子開到110高速公路,朝洛杉磯中南區猛踩油門。
每個星期六她都會去探訪維妮莎,每一次,她更不忘帶些維妮莎喜歡吃的東方食品。
這女孩子也真怪,一般西洋小孩子喜歡吃的爆玉米,巧克力她都不愛吃,對於雪芬阿姨帶去的零食,卻樣樣喜歡。因此,她也不怕麻煩,做得來的,當然沒有問題,做不來的,她就找食譜學。她喜歡看著維妮莎津津有味地品嚐她的食藝,她就要維妮莎開心快樂。
上個星期六臨出門,突然有個她輔導的學生找上門來,請她解決一些私人的感情問題。因為事情比想像的還要複雜,把時間一延再延。最後看看實在太晚了,打電話給維妮莎,鄭重的向她道歉,並且答應這星期二絕對排除萬難去看她。
維妮莎在電話中並沒有掩飾她的失望,最後總算勉強接受這個無法改變的事實,不情不願地答應了。然而第二天一大早,卻又央求她爸爸安東尼打來電話,希望雪芬阿姨提早去看她。但她實在太忙,完全抽不出空,一再挨推,好不容易等到星期二下午,一心準備出去,想不到高登義不速而至,而且還惹她一肚子不高興。
高登義這個人好壞她不管,她就是打定主意,絕對不想和他有任何牽連。過去他們是來往過的,但過去已經過去,如今,她已經無法忍受他在身邊出現。尤其是他這樣一再要把她拉回不堪面對的過去,她更有說不上來的痛絕。
自小她就不習慣同別人交遊來往,她期待孤獨地保有一己世界的安靜,但很不希望和另外一個人分享甚至於一丁點的喜怒哀樂。
她不了解人與人相處,為什麼就有那麼多講不完的話?過去在台灣唸師大時,同學們一進入寢室便吱吱喳喳,又吵又叫,她就是沒有辦法同她們打成一片。有時也有人會試圖打開她的心扉,她只是淡淡一笑,然後悄悄地回避。冷漠渺茫,誰也捉摸不了她,她卻知道她自己。
高興時,她會淡淡地笑;不高興時,她也是淡淡地笑。別人分辨不出這兩種笑有什麼不同,但猶然可以感受那若隱若現的陰陽怪氣,結果在師大幾年,終於交不到任何朋友。對於這個,她卻安之若素,絲毫不介意,因為她原來就不需要朋友。
在學校時固然如此,畢了業,開始教書以後,還是如此。甚至於後來到美國留學,情形也沒有改變。
只有一次,這一輩子也僅有那麼一次。非常短暫的曇花一現,她把自己放鬆了。
那是在洛杉磯加州大學唸書的時候。
有一天,在圖書館專心地整理一份報告,她突然發現資料旁邊,多出四顆鮮艷欲滴的荔枝。順勢掉頭覓察,她看到一個滿臉稚氣的東方學生,和藹可親地操著台語說:
「互妳吃!」
她淺淺一笑,搖搖頭,本能地用台語回答,說:
「歹勢!咱兩人無相識!」話還沒說完,只見那男孩子含著微笑,一溜煙跑掉了。
她從來不曾接受別人的餽贈,尤其是從陌生男孩子手裡,那簡直會使人感到多麼不自在。她覺得這一定是什麼地方弄錯了,她不能收下它們。奈何那男孩子已不見人影,為了處置這四顆荔枝,竟讓她傷了一陣神。
幾天後,同一個男孩子又出現在她面前。這一次,他帶來兩個粽子往她面前一放,說:
「今天是端午節。」
講的是北京話,台灣的年輕人有這種習慣,她不覺得有什麼突兀。說過以後,他並沒有像前次那樣走開。
她平靜地微笑著,也以北京話說:
「這一定是什麼地方搞錯了,我並不認識你。」
「我叫高登義,高素英的哥哥。」男孩子說。
「高素英?」
「妳在師大的同學。妳叫丁雪芬,是不是?」
她記得同學當中,是有高素英這麼一個人,但就像別人一般,並沒有留給她太多印象。勉強追憶,可能家庭比較富有,因此常常提供零食給同學,有幾次好像也曾經要送她什麼東西,結果她都是搖搖頭,笑著謝絕。
過去是那樣,現在她也不會改變。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她怕這樣扯扯拉拉的與人結緣,必然引來膩人的親蜜關係。有了特殊關係以後,只怕一時疏忽,長期間用心良苦,慢慢張掛的層層帷幕,一下子就被撕裂扯平。猛獸出現時,無處躲避;狂風暴雨來了,沒有地方可以掩護。
生生死死,有生必然有死。但,生是由不得自己,死卻有某種選擇。她雖然糊裡糊塗地被生下來,還是很想拒絕不明不白的死掉。
她一定要設法保護自己。時時保護,處處保護。而且牢牢地,一點也不能留下空隙,讓人有機可乘。
她面帶笑容,看著高登義說:
「很抱歉,我從來沒有接受別人禮物的習慣。」
「這那算什麼禮物?只因為是過節,大家嚐嚐應景的東西罷了!」高登義說。
「禮物還是禮物,我想我還是不能收。」
「丁雪芬,妳何必那麼緊張?──其實,妳不收人家禮物的習慣,我也曾聽說過,但我就不相信妳是那樣的人。」
「那,你現在就可以相信了!」
「怎麼會呢?我根本不相信。也許最初我稍稍擔心妳會拒人千里,但在旁邊觀察幾次以後,我肯定妳不是不講理的人。今天我有機會到中國城去,買了四個粽子,兩個我自己吃掉。剩下這兩個就給妳,請妳賞賞臉,千萬別丟掉了!」
她最後沒有強要高登義收回,也沒有把它們丟掉。可能因為看到他純真老實,人又那麼誠懇,當然也可能因為時空變換,她第一次破例收下禮物。
演變的結果,她不但收下禮物,甚至答應和高登義下個禮拜天一起出去吃飯。
漸漸的,巴勃亞公園,大熊湖,一些過去連想都沒有想過的地方,她都和高登義一道出遊。而以前沒有享受過的人生,她也一樣樣地品嚐。於是她的生活變得豊盈充實,連做起夢來,都顯得格外甜蜜,她想不到生命竟然如此美好。
可惜,美好的日子卻是那麼短暫,而且去來都是那麼突然。
暑假開始不久,高登義的父母從台灣來看兒子。由高登義的口氣,好像這一趟還是專程要來看丁雪芬。
過去從高素英花錢異常大方推斷,又從這一段日子和高登義往來,幾次被邀到他那座落在聖塔蒙尼卡的高級獨立屋,親眼看到裡裡外外裝飾的典雅豪華,氣派非凡,她知道高家相當有錢。但在他父母出現以前,她從來就沒有把彼此之間背景的懸殊,認真考量過。
然而乍一見面,高登義的父親並沒有浪費多少時間,馬上把他們的身份和地位釐定清楚。
他冷峻、高傲地說:
「登義說他喜歡妳,我想在你們的關係加深以前,彼此多了解一下,說不定對大家都有好處。」
她和高登義的交往當然是一樁愉快的經驗。但是他既不曾做過任何深刻的表示,她也沒有想過做個單純的朋友以外的問題。突然被強調他們之間的關係,她感到很意外,也很不習慣。
高登義的父親清清喉嚨繼續說:
「不知登義有沒有向妳提過,我是天馬電機的董事長。我家的生意,在這行業來說,在台灣應該是擺在前幾名。不知令尊在那裡高就?」
「爸爸!」高登義突然不安地叫了一聲,但他父親隨即舉手示意他不要開口。
「他以前在商業大樓當警衛,現在退休了。」她據實以答。
「哦!」頓了一下,高登義的父親看著她說:「聽說他是外省仔!」
「外省仔」一詞用的是台語。她想,外省人就是外省人,為什麼要用外省仔那種含有岐視性的用語呢?而且人前人後,她爸爸都是自承為台灣人。高登義的父親實在不必強調這一點的。
她說:「他在江西出生,父母早亡。因為從來不知道家鄉還有什麼親人,跟軍隊到台灣以後,便把台灣當自己的家,他和台灣人並沒有什麼不同。──和人家來往時,他都說他是台灣人。」
高登義的父親突然開始使用台語,問道:
「汝知影,和我往來兮人攏講台灣話,汝兮老爸會曉講未?」
她只得跟著使用台語說:「阮全家都會曉講台灣話,連我媽媽都會曉講!」
「連汝兮老母也會曉講?」高登義的父親瞪大眼睛,詫異地問道:「汝按尼強調,那親像伊不是台灣人。豈講伊是客人仔,抑是外省婆仔?」
「她是花蓮人!」
「伊是蕃仔?」高登義的父親好像大吃一驚,不禁脫口而出。
「她是阿美族!」
雖然她的臉部依舊帶著笑容,心裡可是百般不舒服。五臟六腑突然被什麽人挖去一樣,隱隱有種要嘔吐的感覺。她明顯的覺得無法再多說一句話,其實說了也沒有用,她知道的。
這個會見,讓她回到幾個月前的自己。她不再同任何人來往,他不再信任那一個人。這一段日子,就當是一場夢吧!不!她應該時時提醒她自己,事實上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高登義曾經找過她無數次,每一次都會深深致歉。他說老一輩子的觀念古板,一下子不容易改變過來,但他會努力去改變他們的思想和態度。當然,最後的目的,他希望兩人能夠繼續來往。她卻一次也沒有動搖過決心。輕笑著搖頭,而且不找藉口,不給理由。
其實想找什麼藉口,可也真不容易。
從小她便發現什麼事情都難以理解。她不了解她的父親,她也不了解她的媽媽。尤其是她究竟為什麼會生到世界來,她一直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或者說,就是有機會,她也儘可能的不去思考,躲開不去面對。因為「不了解」還有理由可以騙騙自己,得過且過。一旦了解醜陋的事實,壓力只怕不勝負荷,那時節,就不知道要如何是好了!
到了最後,一如以往,她堅定的告訴她自己,算了!什麼都會過去,千萬別再自找麻煩,動腦筋增加痛苦。不想,不想,不去想。該想的,對,該關心的只有維妮莎。
這小女孩子長得很可愛,長得那麼叫人心疼。她實在不明白維妮莎的媽媽羅拉怎麼忍得下心,離開自己的女兒。
但是誰又能夠責備羅拉?幾乎同安東尼公開來往那一刻開始,因為膚色和經濟、背景的不同,她便承受各種壓力,要她離開。從家庭,社會,族群,不斷的有人向她施壓。雖然很短一陣子她也曾顯示勇敢的一面,畢竟底子裡她只是一個嬌生慣養,來自白人家庭的女孩子,最後她到底屈服了!這是她的命,也是安東尼的命,自然,那更是維妮莎的命。
車子靠近市區,交通更加擁擠。慢慢跟著別人的車子前進,丁雪芬從奧林匹克出口駛出,離開110高速公路,通過市區向西繼續開車。
沿途只看到幾家商店的停車場,好像比平時多聚集了一些黑人,面色凝重地交談著。她猜測那些人的話題,可能同星期三將要判決的白人警察圍毆黑人案件有關,但她一心一意只記掛著維妮莎,因此並沒有太在意。
經過弗爾蒙特,再繞了幾個彎,將近維妮莎家時,丁雪芬看到在門口停了一部新車。她知道安東尼這時候應該還沒有下班,人不會在家。而且以他目前的收入和用錢的習慣,很難想像他會擁有新車。因此,她斷定最大的可能,是羅拉回來了。
按過門鈴,應門的果然是羅拉。
「嗨,丁小姐。」
羅拉畢業以後,還是和過去一樣,沒有改變尊稱丁雪芬的習慣。不像有些老學生碰到了,直接就喊她的名字,叫她這從台灣就當過老師的人,難以接受。這一點,安東尼倒也保持同樣的習慣,分個內外,有彼有此。使她覺得和他們比較容易相處。
「嗨,羅拉,好久不見。妳好嗎?」
「很抱歉,我一直想要打電話給妳,只是擔心一時不知從那裡說起。」羅拉羞愧地說。
「我了解。」丁雪芬和藹地說。
這時丁雪芬注意到羅拉背後的維妮莎,一臉焦燥不安。丁雪芬抬高手提的零食說:
「維妮莎,雪芬阿姨給妳帶來好吃的東西。來,我們和媽媽一起來吃!」
然而維妮莎卻一動也不動。丁雪芬好生奇怪,問她:
「怎麼搞的?妳不講話?」
維妮莎看看雪芬,又傾著頭偷望她媽媽,卻依舊緘默不語。
羅拉頗為尷尬地說:
「我打算帶她回去同我住一陣子,她卻怎麼說都不肯。」
丁雪芬拉起維妮莎的小手,問她:
「為什麼不肯?」
維妮莎遲疑了一下,怯怯地說:
「我不要離開爸爸!」
那種堅定的語氣,像極了幾年前丁雪芬所看到的羅拉。
丁雪芬比較眼前兩張一大一小的臉,除了髮質稍微不同,維妮莎多一些捲曲以外,包括膚色的白裡透紅在內,幾乎沒有一個部份不像。要是沒有特別指明,很少有人一眼就能夠看出維妮莎是混血兒。尤其是更加難以相信的是,她竟含有黑人血統。
「妳有沒有和安東尼提過這件事?」丁雪芬問羅拉。
「我昨天就徵求過他的同意。剛才我又和他通過電話,告訴他,我碰到了困難,維妮莎不肯同我走。他只說維隨妮莎的意思,要不要走,由她自己決定。」
「那妳只好慢慢勸她了!」
「不!這幾天把她放在這裡,我不放心。」羅拉提高嗓音,有些緊張地說。
「為什麼?」丁雪芬詫異地問。
羅拉睜大眼睛說:
「妳沒有注意到前一陣子,韓國雜貨店女老闆,開槍殺死了一個黑人少女,後來這個韓國女人被判輕罪,整個黑人社區都憤怒得不得了,一直要找那個法官算帳。那個白人女法官駭怕得東躲西藏,還要申請保護。──而最近鬧得不可開交,那個白人警察毆打黑人的案件,明天就要判決。我擔心判決的結果,讓黑人感到不滿意的話,恐怕情形會更加嚴重,他們絕對不會輕易放過的。」
丁雪芬笑著說:
「妳好像把事情看得過份嚴重。警察打人的錄影帶,在全國的電視網一播再播,証據一清二楚,是非明明白白,任誰都知道警察做得太過頭。法官怎麼能夠判定他們無罪?」
「那也不見得!」羅拉慢條斯理地說:「整個案件,會移送到西密谷那個白種人佔絕大多數的地區去審判,本身就有很大的疑問。我就擔心判決的結果,很可能出乎大家的意外,警察無罪,黑人集体抗議,整個社會變成亂七八糟的。」
「法律是公正的,不能說白種人要怎麼樣便怎麼樣!」
丁雪芬說這話,勿寧是有意安慰自己。在美國生活也有一些時日了,她怎麼會不知道這社會存在的種族歧視?就以羅拉和安東尼交往的經過,以及其演變的結果來看,這正是一副冰冷而赤裸的寫照。不過她仍然有她的期待,她希望真理和公義在該出現的時候,偶爾也出現一下。否則未免使人在心裡頭感到雪上加霜,又寒又顫了!
然而羅拉卻即刻潑下冷水,激動地說:
「法律是白種人訂的,警察是準備來維護這法律的。在精神方面,白種人有優越感;在技術方面,他們深怕制度受到破壞。警察的權力受到挑戰,意味著保護他們的基礎受到質疑。無論從那個角度看,他們都不可能承認自己犯了什麼錯誤。」
羅拉過去在學校的成績不是很好,平時的表現,十足証明她不過是一個普通學生。讓她發表意見,大概都是三言兩語,隨便交待過去了事。後來和安東尼交往,遭到家人的反對,她開始批評白人社會的偽善。如今,竟那麼清晰地把整個社會的輪廓,如實描繪,可以看出她的成熟。可惜,她看得出舊社會的缺點,卻還在一度離開以後,又離開深愛的人,重回舊社會的懷抱。雪芬覺得不可思議,更感到莫大的遺憾。
丁雪芬想起最初羅拉把她的難題拿來和雪芬討論時,雪芬並不能確定她真正的意思。人要把生長的環境完全改變,由白成黑,那是不容易的。甚至於後來羅拉把安東尼一起帶來,雪芬還是認為他們正處成長期,因為急需確立自我,難免與原來的社會格格不入。雪芬要他們不要急著下定論,非馬上在一起生活不可。畢竟她們還年輕,而且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倘若當時羅拉的家人給他們多一點時間去考慮,說不定這兩個年輕人所希冀的,也許不是全盤的接受或否定。一心擷取夢想的果實,可能還是他們的目標,但肯定在他們心目當中,還會有別人,他們不會漠視別人的意見。由大家一起來解決問題,後來他們所走的路,可能就是另外一個樣子了!
然而社會的規範,有時可能前瞻,有時卻顯得非常保守。而針對個人的感受,自然便是看似有情實則無情。因此,並非每一個成長的人,都能通過考驗,就是通過考驗,說不定已然混身是血,体無完膚。
丁雪芬記得羅拉和安東尼那時走得很近,但在羅拉的哥哥傑夫某一個晚上把安東尼打得遍体鱗傷以後,方才看到這兩個年輕人的愛情更加趨於穩固。
傑夫毆打安東尼一事,也讓丁雪芬感到非常失望。她有幾次看到傑夫在學校刊物發表的詩,透過詩,他歌頌人類的和平和幸福,對於造成貧窮和死亡的愚昧,他則痛加鞭撻。這些詩,使她很受感動。想不到斯人而有斯行,在她看到受傷的安東尼時,她差一點就嘔吐。
「都是口是心非,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
羅拉非常不齒她哥哥的行為,把丁雪芬心裡所想的,一口道了出來。但她覺得她哥哥會那麼莽撞,都是她父親縱容的結果。她甚至懷疑這是她父親的主意,而表示絕對無法原諒他。
她輕蔑地說:
「他在教會還是個長老,每個星期三中午都會禁食禱告,把節省下來的錢,送到非洲救濟窮人,人家以為他是好人,多次寫信來向他道謝。誰知道我同一個非裔青年來往,他便會受不了,還讓兒子把人家打成這個樣子。」
說罷,淌著淚,俯下身摟抱躺在病床的安東尼,嘴裡喃喃地說:
「可憐的安東尼,我愛你。這一輩子我都是你的人,懂嗎?」
安東尼在羅拉的捆圍中掙扎著點點頭,表示他是懂了!
於是他們結婚,而且有了維妮莎。
安東尼試了幾份工作以後,總算在一家韓國人經營的電器行定了下來。他的收入雖然不豊,他覺得生活勉強還可以應付過去,可是羅拉卻漸漸開始感到無法忍受一切。從物質享受到安東尼無法時常陪著她。這是生活,無奈的生活,活脫脫、欲說還休的艱難日子!
吵了無數次以後,聽從她家人的話,羅拉離開了安東尼。甚至在安東尼堅持、不妥協之下,把一向疼愛的維妮莎留下來。
把一個五歲不到的小孩子單獨留在家裡是違法的,而要顧用保母又沒有這筆預算,安東尼只有央求朋友,鄰居,親人輪流看護維妮莎,丁雪芬有空也會來陪伴她。偶爾找不到幫手,乖巧的維妮莎也曾一個人留在家。
羅拉多次曾經以此為由,希望把維妮莎帶走。但安東尼說,她一個人離開已使他感到非常痛苦,無論如何他一定要把小孩子留下來。羅拉自知理虧,而且心裡還愛著他,不想走上法律途徑,也就沒有堅持。如今擔心孩子的安全可能發生問題,很想至少一段時間,把她帶在身邊。沒有想到小孩子怎麼說,都不肯答應。
「妳現在打算怎麼樣?」丁雪芬問羅拉。
羅拉無奈地說:
「維妮莎絕對不肯同我走,我也沒有辦法。不過這幾天我打算到幼稚園去把她接回來,然後陪她到安東尼回家以後再走。」
羅拉走了以後,維妮莎馬上恢復天真爛漫,有說有笑。突然,想起什麼似的,仰頭說:
「雪芬阿姨,爸爸說媽媽會離開,是因為我們太窮。但我知道這不是真正的理由。」
「什麼是真正的理由?」
「因為爸爸是黑人!」
「誰告訴妳的?」
維妮莎一本正經地說:
「他們吵架的時候,媽媽說:『誰叫你是黑人?』爸爸就說:『妳知道我生下來就是黑人,恐怕也因為我是黑人,當初我們纔會交往,妳才會嫁給我。』雪芬阿姨,妳說黑人有什麼不好?」
維妮莎顯然刻意捕捉她父母的聲調,而且模仿得維妙維肖,聽來格外令人心碎。
而最叫丁雪芬惴惴不安的是,類似的夢魘,也令人膽顫心驚地向她身上急遽罩下。那是她一直想要逃避的,奈何竟然逃避不了,她終於被迫回到可怕的童年。
那時她所看到的父親,一向都顯得很安靜,別人同他講話,他只是笑笑地點頭或搖頭,幾乎都不以言語回答。偶而會看到他在喝悶酒,假如雪芬的媽媽在家的話,她媽媽通常會限制他的酒量。但她媽媽為了家計,必須到外幫傭,有時難免晚點回家。等她父親酒一喝過頭,便開始大吵大鬧,出口罵人。
從他口中得知,除了過去在軍隊的弟兄和一個排長,他認為當官的都沒有一個好東西。那個姓蔣的大家長根本是大騙子,他兒子更是王八蛋。什麼革命的政黨,偉大的政府,統統是騙子。反攻大陸?哼,一年又一年的過去,現在可都不喊了!連夢也沒有了!王八蛋!──他總是忘不了多罵一句。
雪芬的媽媽或許有什麼予感,在她父親藉酒裝瘋時,常常適時趕回。然後把沒有喝完的酒瓶,悉數移開。
「你想死了是不是?這樣胡言亂語,叫人家報上去,看你還活得了活不了?」
她媽媽一邊收拾東西,一邊嘮叨不休地責備她父親。
他卻只顧揮動著拳頭,狂亂囂張地呼喝著說:
「他們是真壞。懂嗎?是真壞。他們把什麼都騙走,我們的青春,我們的前途,全部都給了他們。結果他們什麼都有了,洋房,汽車,美金,要什麼有什麼。他媽的,我們這些弟兄一輩子替他們拼老命,結果自己什麼也沒有。哈!哈!剩下的就是這條老命。妳說,他們連我這條老命也要嗎?好呀!要就來拿!」
以往只要雪芬的媽媽講他兩句,他大概都會安靜地上床睡覺。沒有想到那一天一反常態,任憑她媽媽怎麼勸,他還是持續不斷地喧嘩狂喊:
「來呀!要我的命就來拿呀!……」
大概認為她爸爸實在鬧得太不像話,她媽媽狠狠地給了他一巴掌。
「怎麼,妳打我?」她父親怒不可遏,咬牙切齒地說:「妳這臭婊子,不要臉的下流胚子,妳竟敢打我!」
他踉踉蹌蹌,跌跌撞撞地想追趕她媽媽,卻始終沒有追上,心裡的那把火愈燒愈旺盛起來。嘴裡便不停地,挑些更加惡毒骯髒的字句罵。說:
「沒有我花大錢把妳救出來,妳今天還是個婊子。誰有錢,誰可以玩妳,把妳玩出一身病。到那時候,看看還有誰要玩妳這個爛東西!」
突然一聲嚎咷,聽得令人毛骨悚然。她媽媽瘖啞地叫道:
「姓丁的,你講話可要憑良心。我家窮,為了養活這家庭,被迫賣身,我是一路哭著被人帶走。後來逃了幾次,被人家抓回去打個半死,只得再回到那個不是人待的地方,過著不死不活的日子,有機會當然想盡辦法逃離。要不然憑你一個四十幾歲的糟老頭,我一個十五歲的人,怎麼會嫁給妳?」
「嫁給我?妳真好意思說。挺個大肚子,懷的不知道那裡來的小野種,我不要妳,誰要妳?不要忘記,我沒有娶妳。妳是我買的,是我買的,我買的……」
那一個晚上,丁雪芬在極度驚恐和羞愧中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她深怕這是一個末日,竟然不敢闔上眼睛入睡。
小小的腦袋瓜子不停地攪動,她愈想愈多,想多了便流淚,汪汪如泉湧。
後來很睏,矇矇矓矓的,她告訴她自己,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父親沒有喝醉酒胡說八道;媽媽不是一個不要臉的下流胚子;她不是一個不知道那裡來的小野種。……
第二天起床,果然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父母像平常一樣,按時出去,按時回來。父親見到她時向她笑笑,她也向他笑笑;媽媽有空時也抱抱她,喊她一聲乖女兒。而她,只能把這一些都當真實,昨天那一幕,反而是假的。
但,那是假的嗎?萬一那是真的呢?……她不敢多想。她認為什麼都不去碰,什麼都會是好端端,不會有問題的。
經過這麼多年,它卻突然又出現了!問題畢竟存在,想漠視也難。維妮莎能夠切實的面對現實,她卻選擇逃避一途,結果問題衍生更多問題。是時候了,她該學習維妮莎,勇敢的去面對。
「不!維妮莎,黑人沒有什麼不好。」丁雪芬輕撫著女孩的臉,說:「妳爸爸沒有錯!」
她也自問她的父親到底錯在那裡?一輩子在暗無天日之間生活,發點牢騷有什麼不可以?何況他所指控的都是事實。這樣就算犯法,那種法律早就該丟進毛廁。她媽媽更不能有錯,被賣的人沒有什麼恥辱,玩弄弱者的才真該死。至於像她這樣騙人騙己,那又算什麼呢?她竟比一個小女孩更加不如。她這一輩子,真是白活了!高登義曾經問她這樣不斷地逃避,對她又有什麼好處?如今想來,那果真是當頭棒喝。
回家以後,丁雪芬很自然的攤開沒有消失過的癥結,死死的癥結。她一定要儘快解掉,徹底地。
從她懂事開始,生活上該做的,她都會做。到美國半工半讀,以至後來正式執教高中,她都會按月寄張支票回去給她父母。但是她從不寫信,因為她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寫。
今夜已晚,她還沒有上床。
坐在書桌前,她第一次寫信,寫了又撕,撕了又寫,整本信箋即將用光,她還是沒有辦法寫就一封信。
「算了!今年暑假回去一趟。」她終於推開信箋,下了決心,想著:「也許回去長住。照顧維妮莎當然義不容辭,但年邁的父母,更需要自己去照料。」
雖然一夜沒有睡好覺,她的精神抖擻。站在學生中間教授美國歷史時,她沒有照本宣科,而以堅定且充滿自信的口氣說:
「南北戰爭不只是解決黑奴,它也是注意貧富的差異,更是探討人性的問題!」
她感到大部份學生都能發生共鳴,贊同她的看法。有些提出疑問的,容或一時聽不明白,她認為遲早總會了解。
傍晚打開電視,正如羅拉的予測,毆打人的白人警察被判無罪。街頭這裡一群,那裡一撮,開始有黑人集結抗議。後來有人舉槍望空發射,甚至攻擊卡車白人司機,情勢漸漸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她開始感到緊張,打電話找維妮莎,希望羅拉在那裡,結果沒有人接;又打電話到安東尼工作的店鋪,也沒有人接,她更加惶悚不安。
七點多,丁雪芬接到羅拉打來的電話,說是有人到安東尼工作的地方搶劫,還以鐵撬痛打韓國老闆。安東尼上前解圍,不想一併遭受毒手,一時血流如注,被送到醫院。她把維妮莎送到鄰居,到醫院去陪安東尼。如今在醫院打電話,問丁雪芬是否能夠幫她接回維妮莎?
她一聽,慌了手腳,把吃到一半的晚餐丟著不管,開了車子就走。
到達市區,只見一些非裔年輕人揮動棍棒,丟擲石頭。書攤被推倒,汽車被掀翻,她很想掉轉頭回去。但考慮到維妮莎,她再也不管紅綠燈,只要能衝便衝,一路不停地開。
找到維妮莎以後,馬上把她帶回安東尼的公寓。
一進房間,丁雪芬下意地打開電視,看了一會,馬上又關掉它。她心情很亂,不知下一步該如何做。
「雪芬阿姨,妳怕嗎?」維妮莎問。
丁雪芬咬著嘴唇,點點頭。
「我剛才也怕,妳來,我就不怕了!」維妮莎牢牢緊盯著丁雪芬,眼中露出一抹安心的光芒說。
聽到這話,丁雪芬突然感到好生奇怪。這一路走來,她最不敢信任的,便是她自己,怎麼羅拉和安東尼有事常找她,把他們感到最困難,最無法解決的問題交給她處理。連他們的下一代維妮莎都這麼信賴她,好像天塌下來,只要有她在旁,就沒有什麼好怕的。她覺得人生實在好笑,開始咯咯地笑,維妮莎看到她笑,最初發了一陣呆,後來也跟著亂笑。兩人跟著緊緊相擁而喧笑,狂笑,笑到不支倒地,笑到眼角有淚。
羅拉打開門進來,興奮地說:「安東尼沒事了!」這才發現倒在地毯上面的兩個人,相擁著笑得不可開交。剛開頭,她只覺莫名其妙,後來也跟著笑,不停地開懷大笑。
近午夜,丁雪芬拖著疲憊不堪的步伐走近家門,聽到屋子裡的電話,不斷價響。她擔心是否安東尼的病情惡化,羅拉打電話來。
拿起電話,只聽到熟悉的聲音。
「雪芬,到底找到妳了!」
原來是高登義打來的電話。
「高登義,有什麼事嗎?」
「傍晚看電視,看到中南區那裡發生暴動。我知道妳昨天還到那裡去看安東尼的女兒,不知叫麗莎或特莉莎的!」
「她叫維妮莎!」
「對,就是維妮莎。我想,說不定妳今晚會擔心她的安全,想去看她。我以為妳一個女生,到那裡去最好有男生陪伴。打電話給妳,看看要不要我幫忙,妳卻不在。」
「我剛從她那裡回來。」
「哦!她還好嗎?」
「維妮莎沒有事,她爸爸受傷被送到醫院!」
「怎麼搞的?嚴重嗎?」
「他為了保護韓國老闆,被人家打傷。剛才聽維妮莎的媽媽從醫院回來說,現在沒事了!」
高登義在電話的那一邊頓了一下,怯怯地問道:
「我好像聽妳說過,安東尼的太太最近離開他,不住在一起了!」
「她關心孩子的安全,特意回去相陪。沒有料到安東尼出事,她叫我去陪維妮莎,好讓她安心的在醫院照料安東尼!」
電話稍停了一下,然後又是關心的聲音:
「他們會再一起生活嗎?」
「不知道。不過看起來,維妮莎的媽媽還是很体貼安東尼!」
也許自覺話到底也講得差不多了,高登義說:
「很抱歉,這麼晚,妳也該休息了!」
「高登義!」丁雪芬突然叫住他,說:「我明天打算去看安東尼,不知道你有沒有空,陪我去?」
高登義興奮地說:
「有空,有空,當然有空!」
掛上電話以後,丁雪芬意識到這是一生頭一遭開口請人幫忙。
其實,她知道,她應該給自己,也給別人一個機會,讓人家來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