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心念念一間厝 ─陳隆豐律師談紐約台灣會館的故事(下) ◎楊遠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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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台灣同鄉會館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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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年,紐約台灣會館進一步獲得美國非營利機構的認定,捐款者得以申報節稅,因此捐款來源增加,會館財務趨向穩定。爾後在李汝城、賴弘典、蔡明峰等歷任理事長的用心經營下,會館日漸擴充,使用量大為增加,每日人進人出,充滿生氣。

陳隆豐說,紐約台灣會館向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借貸的四十萬美金在賴弘典醫師任理事長任內,終於獲得解決。當時有一位同鄉吳連火捐了十萬美金,加上其他鄉親們的通力合作,終於將困擾多年的借貸還清。

此後,這棟會館完全屬於紐約的台灣人所擁有,隸屬在「Taiwan Center Inc.」的名下。兩年後,另一同鄉尤瑞香另捐十萬美金,作為會館的擴建基金,會館因此整理得更加完善。

目前,台灣會館採取「取之於眾,用之於眾」的方式,廣徵會員,每人每年會費一百元,作為會館的基本費,凡是使用場地者,請其自由樂捐,至於會館的維修與營運,則靠許多熱心的義工來推動。

2013年,紐約台灣會館第一次選出女性的理事長陳春蘭。陳隆豐律師說:「陳春蘭理事長一方面是位宗教家,本著宗教的情懷默默地奉獻;另方面又是亞細亞合唱團的指揮暨多項節目的主持人,能歌善言又活潑,所以把會館經營得非常蓬勃。」

「如今,這棟會館不僅提供一個舒適的地方,讓同鄉們能夠舉辦各種活動,讓長輩們每天有個去處。」他啜了一口茶,緩緩地說:「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告訴我們的下一代:咱們第一代的移民是如何地費盡心力,努力地想擁有一間自己的『厝』,一個能讓後代子孫認同自己文化的地方。」

「這就是我們的『家』的故事。」他最後語重心長地說:「縱使走過許多風雨,我們依然慶幸當年能夠辛苦買下它,現在完全擁有它。因為法拉盛的房價後來一漲再漲,北方大道上的建築如今都已飆至千萬美金。咱台灣人真是何其有幸,能在這裡擁有一棟美麗的公厝。」

走出台灣會館,眼望紅瓦白牆的建築靜靜地矗立在綠蔭的北方大道上,無言的會館彷若在述說一群東方島國的移民如何在紐約集腋成裘、立足生根的故事。

註一:「台灣人的自由台灣」的英文全名為Formosans’ Free Formosan,簡稱3F。

註二:「全美台灣同鄉會」的英文全名為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TAA。

註三:「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全名The World Federation of Taiwanese Associations,簡稱世台會或W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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